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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县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布日期:2021/4/6 18:07:11 浏览:219

记者昨日从芜湖市委统战部获悉,繁昌县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政策,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积极贡献,近日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近年来,繁昌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县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县委统战部积极落实“四项措施”,先后为回族村争取省、市、县级项目扶助资金100余万元,兴建排灌站、修建道路、完成农田基本改造项目等,为该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整合资金350万元重建了回民小学,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顺利完成了回族村作为首届全省村换届直选试点的各项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回族村群众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邀请农业专家到村辅导培训,推广栽种反季节草莓和大棚蔬菜,帮助引进菜牛优良品种,推广使用沼气。回族村人均收入已连续4年高于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芜湖日报—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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