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长江芜湖段进入禁渔期,除持有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外,芜湖境内的长江干流禁止所有捕捞活动。
据大江晚报报道,为保持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自2003年起,我国对长江流域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记者昨日从2012年芜湖长江禁渔工作会议上获悉,随着无为县划入芜湖市,目前长江芜湖段由原来的72公里增至113公里。3月25日至3月31日,芜湖沿江各县、区已开展了拉网式清江行动,全面清除深水张网、插网、三层刺网、“迷魂阵”等禁用渔具和所有定置渔具,重点是通江河口、夹江和交界水域。
4月27日-5月26日是长江刀鲚捕捞期,仅持有长江刀鲚(特许)捕捞证的渔民可入江作业。
禁渔期间,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将与工商、海事、公安等部门合作,加强对渔具销售、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宾馆等场所检查。芜湖市长江禁渔举报投诉电话是0553-2230027、0553-3875613。(李贾卞恒姣)
作者:李贾卞恒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