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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补贴500万补贴细则公开

发布日期:2017/9/30 15:24:12 浏览:772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同一事项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补贴资金除已经明确的资金保障渠道外,均按现行市与县区财政体制实行分级承担,市与县、集中区按2:8比例分担,市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按4:6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除追回补贴资金,取消相关政策待遇外,将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芜湖市引进创新创业 、高端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5〕243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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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招考细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补贴、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深圳高层次人才补贴、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补贴、苏州高层次人才补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杭州高层次人才补贴、顺德高层次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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