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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低收入等有住房需求者可申请公租房-芜湖公租房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12/14 7:38:46 浏览:550

记者从省房协获悉,芜湖近日出台“完善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凡有住房需求的在芜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


该市规定,各级住房保障机构应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有居住需求的人员持身份证件即可申请租用,原则上不再进行年度复审。按照“租补分离、先租后补”的原则,申请对象按合同约定先期交纳租金后,即可第一时间入住公租房。符金补助条件的保障对象,可定期持租赁合同、租金缴付凭证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机构申请租金补助。


在租金收缴、租售并举等方面,该市也进行了创新。今后公租房所有权人可自行收缴租金,也可委托街道、物业等单位代收、代缴租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建立银行代收租金工作模式。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可自愿申请购买公租房,出售比例原则控制在公租房房源(包括增量和存量)总量的30左右。同时,鼓励实行公租房共有产权,即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递进购买所承租的公租房部分产权。


原标题:芜湖有住房需求者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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