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是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三条红线”之一。为进一步做好芜湖市国控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7月份,市环保局对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半年核查。
据市环保局总量办通报的情况,2015年全市国控企业共33家,其中重复企业3家,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4家,本年未纳入国控但仍需开展自行监测企业1家,应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28家,实际已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企业26家。1-7月份,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93.36,公布率93.51,公布率整体达到80以上的考核要求。
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个别企业未能达到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80的要求,如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和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未开展企业自行监测;芜湖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从4月份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影响全市整体自行监测公布率。还有部分企业基础信息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如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规范、不全面;自行监测公布数据与监测报告数据不一致;企业年度、季度和停产报告不能打开查看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后续将督促问题企业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开展自行监测和公布监测信息。并指导各国控企业继续做好下半年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相关监测信息。(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作者: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