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罚〔2013〕6号
受处罚机构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地址:芜湖市民生路26号凯帆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陶定平
经查,你公司在2012年1-7月期间,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电话回访存在由保险营销员、银保客户经理及其亲属或公司内部员工代替投保人接受回访现象。
2.上门回访存在银保客户经理代替投保人在回访问卷上签名现象。
上述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
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账号:34001464508058668899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徽保监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