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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持续发力

发布日期:2022/11/21 16:02:03 浏览:117

来源时间为:2022-11-18

今年以来,芜湖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拓展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开展市级财政25项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总规模71.85亿元。

一是拓宽评价领域、优选评价对象。聚焦社会发展战略,拓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领域,优先选择乡村振兴、脱贫救助、教育科技、生态环保、基建投资等领域重点政策或项目进行评价。针对资金“小、散、乱”以及清理整合不到位等问题,重点选择近三年未评价的专项资金进行评价,推动资金优化整合。将重点评价与到期政策评价充分衔接,为到期延续(终止)做好政策储备。

二是覆盖“四本”预算、实现三个突破。全面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覆盖。试点选择市级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绩效评价,重点关注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基金平衡和运行风险,为基金未来可持续保障提供研判、评估和支持。首次选择一级市直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督促加强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履职效能和核心业务实施效果。首次对县区政府财政运行试点绩效评价,推动区政府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打造地方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范本做积极探索。

三是全程参与指导、确保评价质量。积极参与各第三方机构事前调研、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设置评价表、修改完善评价报告等工作。要求被评价部门组织负责项目实施人员参与现场评价,协助做好现场座谈、问询答辩、问卷调查及实地考评等工作。指导第三方机构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根据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部门自评情况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实和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出具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准确、结果客观的评价报告。

四是追踪落实整改、加强结果应用。坚持边评价、边反馈、边整改,对2021年财政重点评价梳理发现的58个问题、提出的62条应用建议,与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各部门,限期督促整改反馈,督促部门不断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改进政策的依据,视单位的整改情况安排2023年部门预算。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将重点评价情况汇报市人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持续督导问题整改,切实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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