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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19 12:37:19 浏览:49

来源时间为:2023-03-31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依法赋予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更多经济管理权限,根据省政府审定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等情况,充分考虑开发区管理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市政府对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后的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轮调整后,市政府共赋予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理权限317项,其中: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15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90项、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5项、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87项。

市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调整后的赋权清单,切实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针对赋权事项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及时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要主动接受市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结合“互联网 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特别是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事项的监管,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

本通知公布后,《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属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芜政秘〔2020〕103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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