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30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芜教[202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例》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省和市及学校自主命题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2、分级负责,分处室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省、市教育局及安徽师范大学。各处室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处室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萃文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树烈
副组长:陈梅芳
组员:茆振斌许万安姚烨陶荣华龚燕叶守文段文全郑诚张颖王曼莉丁洁郭道齐吴雪俊杨震朱戎朱少君赵雅卉杜新宇陈衍帆夏则飞陈政治程广正李传银赵金铭孙根强吴小伍孙小宝
学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二、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总结和推广各兄弟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验各处室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导各处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校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治安办公室、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团委、工会、少先大队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全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组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
2、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团委、财务室、基建办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工作组组成单位的具体分工为:德育处主要负责全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校工会主要负责全校教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财务室负责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项资金的安排。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全校各处室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全校各处室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学校及周边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学校领导小组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提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副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室、教务处、团委、工会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市卫生局指导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提出各处室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全校各处室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督促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德育处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德育处、总务处、团委、工会、教务处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日常工作由德育处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及学校党委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分析自然灾害对教育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灾情拟定动用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数额和分配方案。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电教组、办公室、团委、总务处、德育处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电教组承担。
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及时处置和报告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计算机病素闻扩散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校党支部书记、执行校长兼任。副组长由学校教导处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及年级部组成。
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市直各部门行动。
第三部分应急运行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处室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校领导小组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校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点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应尽快通知相关处室及其相关工作组办公室。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有关小组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措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新闻发布工作由各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积极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
2、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II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