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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未参赛作文竟获“国家级大奖”

发布日期:2016/5/30 6:23:05 浏览:415

市镜湖小学五年级小贾同学,上周收到一份寄自北京的《获奖通知》,称他的一篇作文荣获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银奖,小贾同学自然十分欣喜,但欣喜之余又有些疑惑:自己并未报名参赛怎么就会意外获奖?他将疑惑告诉了家长,家长则将疑惑电告本报“党报热线”记者,希望媒体能够帮助孩子弄清真相。

记者查看了那份寄给孩子的《获奖证书》,上面盖有“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中国新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等四枚公章,获奖通知和订单上,都准确地写有镜湖小学这名同学的名字和他曾经撰写的一篇作文的标题,并称该同学是“数万名作者中,经提名、初评、复评、层层选拔,报评委会研究,被评为本年龄段20名获奖者之一”。

除《获奖通知》外,信封里还附有一份广告彩页,上面印有往届大赛颁奖现场的照片,还罗列了一些国内知名人士名录,称他们都是大赛评委和嘉宾。然而,细读获奖通知很快发现,评委会给予获奖者的“奖励”,主要是将其作品收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里,并要求作者购买至少10册,总价至少需要288元。这就不由让人怀疑该评选机构,是不是假借评奖之名干着大肆敛财的勾当?

记者随后联系了镜湖小学梁青山校长。据梁校长介绍,包括他们学校在内的芜湖市多所学校的学生,最近都收到同样的《获奖通知》。这些“获奖”学生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曾经有作文刊登在《大江晚报》等本地媒体的“校园”版上,或刊登在外地青少年读物上,并且发表的作文都署有自己真实姓名和学校及其班级名称。梁校长分析,北京的所谓“大赛组委会”可能是通过媒体的网络数字报查到学生的这些信息,然后就给这些学生发《获奖通知》,然后以销售《优秀作品选》为名进行敛财。梁校长说:“过去在学校里只是校长、老师有时会遇到类似的事情,比如通知我们论文获奖,或者个人入选世界名人录,让我们花钱购买收录有自己论文或个人事迹的书籍,没有想到这种变相的敛财方式如今已经开始针对学校的孩子们。”

据悉,最近不仅芜湖市许多中小学生收到寄自“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的获奖通知,全国其它省市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为此,新华社记者凌军辉、叶超、李江涛根据各地群众提供的线索,特意到位于北京的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地址进行了暗访。结果,在北京市左安门外南方庄一号富安大厦10楼一所门口没有任何标识牌的房间里,记者看到地板上等待外寄的书籍包裹堆得有近一米高。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印泥上排放着四枚印章,桌子上一叠奖状已经盖上四个红红的印章,和《获奖通知》上的印章相同。记者仔细留意了地上待寄书籍包裹的邮寄详情单,这些包裹寄往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显然,很多家长已经向这次评奖活动汇款,购买收录自己孩子作品的《获奖作品选》。

在寄给学生的《获奖通知》上,称此次大赛由清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等机构支持,由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等共同组织,已经成功举办14届。但新华社记者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核实,清华大学没有文学研究所这个机构。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获悉,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成立还不到3年,如何能“成功举办14届大赛”?记者随后又通过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也找不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登记备案记录。而公安部门的印章管理专家则表示,印章只能由所属单位和机构持有,本次大赛一位工作人员持有、使用四枚印章,显然不妥!

我市部分教育界人士根据记者走访的情况分析认为,“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显然是打着国字号社团组织名号,从网络上收集刊发在报刊上的小学生作文,根据作文中留下的地址信息寄发获奖通知,要求家长出钱买书,借此敛财。他们呼吁各级工商、教育、民政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防堵漏洞,彻底斩断此类伸向孩子的评奖敛财黑手。

镜湖小学的梁青山校长特别强调,个别家长可能受到虚荣心驱使,愿意花钱购买收有孩子作文的《作品选》,殊不知如此做法不仅无益于孩子作文水平的提高,反而会给孩子造成误导,容易使得孩子形成“不劳而获”的价值观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所以,今后孩子和家长接到类似的《获奖通知》不仅应该自觉抵制,而且还应该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让各级执法部门能够及时获取信息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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