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朱家桥外贸码头
联系人:马进华、姚虎邮编:241006
电话:0553-5840085传真:0553-5840085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皖江物流公告编号:临2016-023
债券代码:122235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15年财务决算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59亿元,较上年减少156.59亿元,其中:物流贸易收入26.58亿元;港口作业收入1.86亿元;铁路运输业务收入7.69亿元;其他0.46亿元。
2015年,公司营业总成本35.05亿元,较上年减少264.27亿元,其中:营业成本32.16亿元,期间费用2.56亿元,税金及附加0.12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21亿元。
2015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64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0.72亿元,税后净利润1.9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6亿元,较上年增加24.56亿元。每股收益由上年-0.86元增加到0.07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32亿元,较上年减少10.90亿元;净资产39.66亿元,较上年增加4.2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负债总额22.66亿元,较上年减少15.13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6.36,流动比率为3.42,净资产收益率为5.53。
2015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16亿元,其中经营活动流入现金49.94亿元,经营活动流出现金47.78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18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4.02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1.84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0.65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31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96亿元。2015年公司现金流入净额为3.69亿元。
(二)2016年财务预算
公司2016年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2015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2016年公司业务转型等因素,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2016年全年实现总收入23.02亿元,利润总额为2.55亿元,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为1.91亿元。
围绕公司“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根据2016年的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16年更新改造预算为6802.53万元,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为45100.14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6,496,970.1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2,730,232.47元。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2,684,038.28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0,803,950.48元。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拟定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16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规范运作,201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了购买、出售资产和接收劳务等多项日常关联交易。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25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董淦林、李远和、王戎、张小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为本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和进度,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良好沟通。完成了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系列相关财务资料的审计评价。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定2015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16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2015年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的完成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价工作。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定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