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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芜湖市旅游景点

发布日期:2015/12/29 12:11:09 浏览:401

中安在线10月20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9月11日,芜湖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芜纪发〔2015〕10号),对“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进行了专题部署。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繁昌县新林九年制学校校长贾火炬和孙村镇中学副校长鲁斌(主持工作)在风景区安排培训活动并组织旅游问题。经查,2015年7月29日至31日,贾火炬、鲁斌带队联合组织两校班主任及部分行政人员共41人,前往黄山市黄山区中山国际大酒店开展培训活动,并委托旅行社负责此次外出培训活动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先后组织培训人员到芙蓉谷、太平湖风景区旅游,相关人员每人缴纳200元作为旅游景点门票和交通费用。繁昌县纪委决定,给予贾火炬和鲁斌党内警告处分。

南陵县籍山镇千峰村原村委会主任李银松违规用公款安排钓鱼活动问题。经查,2014年4月至8月,李银松先后多次安排他人到千峰村小南海鱼塘钓鱼,并违规审批报销钓鱼费用共计1137元。南陵县籍山镇纪委决定,给予李银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芜湖市广福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尹礼平、副总经理尹、陶昌龙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5年1月至6月,广福资产管理公司以公司办事、来朋友招待、村民代表开会招待等名义安排吃请,违规用集体资金报销招待费3.28万元。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公共服务中心党工委决定,给予尹礼平、尹鲁平、陶昌龙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纠正“四风”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提高打击的精准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一抓到底,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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