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晚,芜湖(www。o553。cn)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女大学生被两名男同学带进学校对面的宾馆,1月1日凌晨坠楼身亡。警方经调查认为系意外事件,此结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乏质疑声。芜湖警方针对质疑,做出了相应解释。
原标题:醉酒女生坠亡芜湖回应质疑
视频截图
法医出具结论如下:
1.死者全身损伤明显具有外轻内重、右侧为甚的特征,所有损伤可以一次形成,死者骨折、内脏破裂处出血较少,颅骨、长骨损伤严重,人为外力不能形成,符合生前高坠致全颅崩裂而死亡。尸体上,除可以一次形成的高坠伤,以及右手、足底等部位的轻微擦伤外,未发现明显的约束伤、威逼伤、抵抗伤;未发现明显的捂压口鼻、扼压颈部损伤;未发现明显其他致死性损伤;未发现当晚存在性行为迹象;未发现致昏迷因素。
2.死者肩宽远大于窗宽,故只能侧身出窗。结合现场勘查,分析认为死者系
以其所在房间窗户为起点,面朝西,侧身出窗,重心稍向后(向东)移位,在无水平力作用的情况下,垂直自由落体落入三楼池。其右侧头面部首先着地,落点为三楼池子东北角池壁新鲜外墙砖损毁处。
3.死者在坠楼前处于醉酒状态。
4.现场窗台上未见大量刮擦痕迹,现场窗户东下角蛛网未被破坏,故该现场情况不符合死者侧身被人塞出窗外坠楼的痕迹。
综上,因死者不具备自杀动机,故综合分析认为:本案符合死者在醉酒状态下,意外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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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东方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