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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8/6/30 13:08:52 浏览:428

来源时间为:2018-06-19

201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于洋先后多次收受管理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购物卡共计4100元。2018年6月,于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繁阳镇计生办原主任徐成春借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徐成春与铁塔村村干部(已另案处理)一行四人前往甘肃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期间借机游玩了莫高窟旅游景点,相关门票费用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在铁塔村进行报销。此外,徐成春2014年与大阳村村干部(已另案处理)前往重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时,参与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的娱乐活动。2018年6月徐成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南陵: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何湾镇团结村党总支原书记洪春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6年,洪春莉在为他人办理低保、发展党员上提供便利,收受烟酒价值1800元。2018年4月,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洪春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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