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7-04
“陈法官,真的谢谢你,我的信用得以恢复,可以继续融资经营,我会按照约定尽快还清欠款。”近日,被执行人夏某向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感谢道。
被执行人夏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原系合作伙伴,因经营过程中出现矛盾,李某要求退伙。经诉讼调解,确认夏某需支付李某退伙款560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夏某多次向法院承诺还款,但未能兑现,案件僵持下,承办法官遂依法对夏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0年6月19日,被执行人夏某主动联系上承办法官,要求法官主持执行和解。原来是健身房资金短缺,夏某因其“老赖”身份融资受限,不得不与法院沟通以解燃眉之急。承办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遂召集双方进行了和解。经协商,夏某主动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以健身公司做为保证人担保其于年底前还清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认可,并同意解除被执行人夏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善意执行的理念下,被执行人夏某的信用得以恢复,可以继续融资经营健身房,实现了较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