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2-19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皖财购〔202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结合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在前期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此次专项自查和清理,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市直单位自查清理情况表》(附件2)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自查没有问题的也要“零报告”,各二级机构由其主管预算单位统一报送,无需单独报送,市财政局将于3月15日至3月25日开展专项核查。各县(市)区(含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财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预算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并选取重点项目进行核查,将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清理工作报告,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并附《各县(市)区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批评,并在芜湖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开。各级预算单位在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采〔2021〕4号)规定进行清理和纠正。
市财政局于文件印发之日起开设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在芜湖市财政局网站开设“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举报”专题,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以上途径反映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
举报电话:0553-3122166
举报邮箱:whczcgk@163。com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2.市直单位自查清理情况表
3.各县(市)区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芜湖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