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芜湖花桥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原则,通过三个强化,为规范工程承发包方式,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着力推进阳光招投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1-11月,该镇招投标站共开标14个,标的金额达530余万元。
强化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服务意识,提高自身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求相关人员不准接受参建单位和个人宴请,不准与参建单位人员从事有金钱刺激的棋牌、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参建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参建单位提供的旅游、房屋装修等服务和劳务,不准向参建单位推销商品和服务,不准向参建单位介绍分包商、供应商,不准向投标人或潜在的管理对象透露保密信息。
强化措施,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招标有关制度法规,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把业主和招标工作分离开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抓住招标投标的几个关键环节。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防止业主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编制、中标通知书签发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弄虚作假、虚假招标,逃避监管,肢解工程。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投诉、举报。在监督过程中,对查实的串标、围标、虚假招标行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理;对投诉、举报案件要加强调查核实,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群众特别是建筑企业对招投标工程中的违法操作进行举报。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做法,实行严厉的处罚,对主办单位、建筑企业违规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惩。纪检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为规范招投标提供保证。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准入制度。在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中,要重点对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进行考察,建立信用档案,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使这些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廉政准入管理。二是建立市场清出制度,通过加强企业资质核查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个人和单位用欺诈、行贿等手段获取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的,不仅中标无效,而且背上予以公开的“黑”档案。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限制进入或者永远逐出该镇工程建设市场。(车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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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花桥镇、 芜湖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芜湖花桥镇、 芜湖招投标、 芜湖招投标信息网、 芜湖招投标中心、 芜湖市招投标、 芜湖市招投标中心、 芜湖县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