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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开区法院首次裁定减免罪犯罚金

发布日期:2016/3/19 7:38:19 浏览:469

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首次作出减免罪犯罚金的裁定。

中安在线讯据芜湖日报报道,近日,经开区法院首次作出减免罪犯罚金的裁定。

据了解,罪犯朱某某因醉酒驾车酿成一起交通事故,经开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宣判后,控辩双方均无异议,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然而,朱某某在该起事故中颅脑严重损伤,大额的医疗花费使得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无力缴纳罚金。经开区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朱某某的个人经济能力,依法作出减免罚金三千元的裁定,这也是该院首次裁定免除罪犯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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