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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全面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发布日期:2018/4/20 6:58:31 浏览:345

来源时间为:2017-06-27

芜湖新闻网报道,日前,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意见》从完善设施设备、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标准、提升服务手段、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注重考核监督、强化能力培训等九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居)要按照民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要求,改善办公条件,配置灾害应急救助装备;建立岗位职责、工作准则、行为规范及专项资金管理、来访接待等内部规章制度;全面推广“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应用,优化精简审批材料,规范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积极争取人员编制,人口3万以下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编制内民政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其他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3万人以上的,编制内民政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在每个村(居)设立民政专干1名,对于户籍人口超过2000人的村(居),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民政协理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所需工作经费从既有的民政工作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确保人员报酬、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加大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信息化操作等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基层民政干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努力实现每个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民政机构、每个村(居)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力争到今年底,全面实现全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五有、五化、两提升”的工作目标,即: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有规矩理事;做到管理方式法治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运行制度化;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管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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