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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镜湖区汇金广场B1913室)

发布日期:2022/3/14 20:55:43 浏览:133

来源时间为:2022-03-11

公告

根据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1)皖0202执恢439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我局依法协助执行。鉴于权利人未提供其领取的镜湖区汇金广场B1913室房地产权证(证号:芜房权证镜湖字第2013801852号、芜房权证镜湖字第20138018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芜镜商业2013-353)。现公告上述证书作废。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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