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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实行“五个结合”整治交通违法

发布日期:2015/10/19 19:56:22 浏览:484

芜湖日报4月20日讯芜湖市交警支队在“还路于民”工程中,针对我市交通状况的实际,从4月1日起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自“还路于民”工程进入冲刺阶段以来,市交警支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以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的整治方案和考评办法,全面部署了整治措施,由支队创建办统一负责协调和落实。根据整治工作的目标和管理要求,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在迅速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整治工作的声势和氛围。

在整治工作中,各大队结合道路管理实际,明确领导责任路段,针对各项违法行为的特性进行摸排和掌控,分别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流动巡逻与固定设卡相结合,白天管理与“两薄”时段相结合,区域管理与区域联勤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确定严禁、严控、严管目标路段,实行五定四包责任制,明确区域路段责任人,将任务分解到每个警组,落实到个人。各大队以基层中队为单位,实行轮转巡查制,由各个中队轮流进行夜查,对各主要路段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乱掉头、五小车辆违法上路等九项内容进行严格整治,重点抓好严禁、严控、严管路段的秩序管理,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一律进行照相取证,张贴违法通知书,确保路段交通秩序有序畅通。

在为期10天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中,全支队共开展突击整治10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59起,其中查扣“五小”车辆82辆,取缔摩托车、残疾车辆违法集聚点12处,查纠违法停车346起,违法占破道路工程3起,违法摆摊设点2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726起。另外,还配合各区政府开展各类整治活动6次,有力地促进了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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