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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市最新人事动态!安徽

发布日期:2023/3/17 10:34:21 浏览:69

来源时间为:2023-2-27

据淮北人大消息,2023年2月27日,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因工作职务变动,李加玉提出辞去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加玉辞去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李加玉简历

李加玉,男,安徽淮北人,汉族,1963年3月出生,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4.12淮纺一厂工人(其间:1980.09-1984.10淮北市职工中专学校机械专业学习)

1984.12--1990.06淮北市杜集区城建局办事员(1986.12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

1990.06--1993.02淮北市杜集区城建局环保站站长(副科级)(其间:1989.09-1992.07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02--1995.08淮北市杜集区城建局副局长兼环保站站长

1995.08--1996.05淮北市杜集区淮鹭塑料异型材公司总经理(正科级)

1996.05--1996.10淮北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长

1996.10--2003.03淮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1996.09-1997.01市委党校第6期青干班学习;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3--2008.02淮北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0.09-2003.07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4.09-2004.12省委党校第38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2--2009.11淮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11--2010.09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0.09--2011.04淮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04--2011.12濉溪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工作)

2011.12--2012.01濉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12.01--2013.10濉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10--2016.09濉溪县委书记(其间:2015.05-2015.07中央党校第3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2016.09--2016.11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委书记

2016.11--2018.02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委书记,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党工委书记(兼)

2018.02--2018.03淮北市委常委、秘书长,濉溪县委书记

2018.03--2021.01淮北市委常委、秘书长(其间:2020.05-2020.06省委党校第75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21.01--2021.08淮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21.08--2021.09淮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1.09--2022.01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副书记

2022.01--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23年2月28日,杜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况作恒为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谢友红为杜集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王慧为杜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武啸伟为杜集区人民法院矿山集人民法庭庭长;

谢晓宾为杜集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清河为杜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小愿为矿山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蔡矿的杜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慧的杜集区人民法院石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宫恒红的杜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啸伟的杜集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安静的杜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审判员职务;

李清河的杜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宿州市

3月2日下午,在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陈冲满票当选为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23年2月17日,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陈冲,男,汉族,1978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军事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砀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拟提名为正县级领导干部人选。

芜湖市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闻斌,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鸠江区二坝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拟任区直单位正职。

方闻,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鸠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拟任区直单位正职。

谢流星,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鸠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科),拟任鸠江经济开发区正科级领导职务。

谷庆,女,汉族,1989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鸠江区委编办副主任,拟任区直单位正职。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3年3月2日至8日向区委组织部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0553-12380;举报网站网址:

http://jjq.wuhu12380.gov。cn)。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意见箱设在区委组织部门口。

中共鸠江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日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拟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的范志庆同志进行公示:

范志庆,男,汉族,1985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无为市泉塘镇党委书记。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0553-12380;举报网站网址:www。wuhu12380.gov。cn)。

意见箱设在市委组织部门口。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日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陈致祥,男,汉族,1984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拟任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尹乔,男,汉族,1983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区纪委监委机关四级主任科员,拟任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蓝承宗,男,汉族,1990年1月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等方式向镜湖区委组织部反映,也可以通过“12380”举报网站进行反映。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553-12380

12380网址:

http://jhq.wuhu12380.gov。cn/

中共芜湖市镜湖区组织部

2023年3月1日

蚌埠市

2023年2月27日下午,蚌埠淮上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四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命事项:接受王先年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赵亮为淮上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王成为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宋海燕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亳州市

2月28日,利辛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樊利光的利辛县卫健委主任职务;

闫林的利辛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武体鹏的利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林兵的利辛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樊利光为利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闫林为利辛县卫健委主任;

孙伟坤为利辛县教育局局长;

魏颂华为利辛县民政局局长。

免去:

凡楠的利辛县人民法院张村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张立、李刚、邓奇、贾贝贝、童伟为利辛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

淮南市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田顺喜,男,汉族,1975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二级主任科员,拟任群众团体正科级领导职务。

王冬元,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正科级领导职务。

付学军,男,汉族,1967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岳张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正科级领导职务。

刘军,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岳张集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拟提名乡镇正科级领导职务候选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举报电话:0554-12380-3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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