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市区、开发区“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的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奋力实现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挖掘优质企业,指导、组织和协调企业朝“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合力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30.合力扶持促进发展。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科技部门要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承担相关科技专项;执法部门要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保护企业品牌、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侵权行为;财政部门做好奖励资金保障工作;人才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急需人才;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31.加强考核激励。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考核机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作为市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经济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开发区在考核中予以加分。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激励机制。
32.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经验,树立一批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标杆和典型,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通过编印典型案例、组织企业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引导和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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