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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蔚蓝海岸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27 1:40:17 浏览:7

来源时间为:2023-11-29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指导食堂工作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幼儿园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根据上级单位下发的相关文件,对本园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本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本园。

3、落实职责:园长为本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园长考核实行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幼儿园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食品安全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立即打电话向领导小组组长园长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园长报告,同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由领导小组向弋江区教育局、弋江区疾控中心、弋江区食药监局报告,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立即组织救治:轻度食品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病人员送到芜湖市中医医院、弋矶山医院救治。情急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花名册,防止遗漏。

3、保护现场: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场所、可疑食物、食品使用工具容器、留样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等。

4、配合调查:我园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食物,可疑食物来源、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班主任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幼儿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5、及时总结,建立档案: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整改、总结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四、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对接到的关于本园相关食品的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积极调查,妥善处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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