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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日期:2016/7/19 6:52:05 浏览:505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芜湖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2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随机抽取推荐。市民有意参加者可于2015年11月6日—11月13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报名。市消费者协会地址:九华中路200号;联系人:肖伟;联系电话:*******。

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芜湖市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对城市供水行业和供水价格有一定了解;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经营者、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和组织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产生办法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请持有效记者证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到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7楼)报名,领取采访证,凭证参会。联系人:陈雯、吴占良;联系电话:*******、*******。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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