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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7月楼市均价超7800元物价局“放大招”平抑房价

发布日期:2016/8/24 9:58:18 浏览:447

物价部门将确定专人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预警监测,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综合分析,当好政府参谋。

巢湖6月均价6646.76、7月均价7827.9,巢湖楼市上涨势头如此强劲。记者从巢湖市获悉,面对急速上涨的房价,巢湖市物价局于近日对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对房企进行预警监测、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一系列措施,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咨询电话:400-606-6969转135】

严格备案制度紧盯房价走势

来自巢湖市物价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巢湖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1-7月份初次备案17个,2506套,272415.58㎡;二次备案24个,2467套,285882.05㎡。其中:6月份均价6646.76元/㎡,较上月上涨23.56;7月份均价7827.90元/㎡,较上月上涨17.77。

针对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巢湖市物价局严格执行并完善新建商品住宅网上备案手续,密切关注房价走势。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价房[2013]12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检[2012]19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经营者应当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而且,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有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公示代收代办收费、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等。

对房企进行预警监测

在不断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巡查频率和力度的同时,巢湖市物价部门将确定专人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预警监测,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综合分析,当好政府参谋。同时,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通过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规范和稳定巢湖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物价部门还要求强化企业自律和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并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结合市场状况,合理确定销售价格。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及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备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及每套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销售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位置、面积和销售总价等。对涨幅较大的和不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行约谈,责令其改正;对屡教不改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加大处罚力度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对不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和公示收费的、超过明码标价销售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欺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对不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其改正,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如:6月30日,巢湖市物价局依法对巢湖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套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案进行了调查取证,下一步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予以处罚,遏制了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

《巢湖7月楼市均价超7800元物价局“放大招”平抑房价》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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