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监测评价。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社区医院建设评价体系,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采集社区医院相关监测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及时汇总、分析社区医院运行情况,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高度重视患者参与,通过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了解患者的就医感受,有针对性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
附件:安徽省社区医院建设评估标准
附件
安徽省社区医院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单位:市县区中心(乡镇卫生院)
评估项目
评估指标
评估内容
评估标准
评估结果
是否合格
前置条件
服务能力
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标准(2018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标准(2018年版)》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规定的推荐标准。
原则上应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达到()未达到()
基本功能
基本医疗
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至少能够识别和诊治60种常见病、多发病和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详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附表3识别和初步诊治病种统计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具备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识别和诊治60种常见病、多发病,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未达到不合格。
病种()种
中医药技术服务()种
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中医药),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和中医医师签约服务,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的,不合格。。
达到规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提供()项个性化签约服务,提供()项中医药服务
分级诊疗
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开展双向转诊及远程医疗服务。
上转病人()人次,下转病人()人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人次
床位设置
开放床位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等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
开放床位≥30张。
设置床位()张
实际开放()张
床位使用率
床位使用率达到75,床位使用率=实际占用的
总床日数(天)/实际开放的总床位日数(天)。
上一年度实际开放床位不低于15张,当年实际开发床位不低于30张。
1.上一年度实际开放病床()张;住院患者()人,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天,实际开放的总床位日数()天,床位使用率()。
2.当年实际开放病床()张,住院患者()人,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天,实际开放的总床位日数()天,床位使用率()。
科室设置
(20分)
临床科室
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达到规定的至少和应当设置标准。
1.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
2.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
3.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公共卫生科室
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达到规定的至少设置标准。
1.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
2.“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医技等科室
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
1。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
2.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
3.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病理诊断()等科室。
4.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
其他科室
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社区医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
达到规定的标准。
1.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2.输血科()或者血库()。
管理科室
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达到规定的至少设置标准。
1.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2.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
人员配置
非卫技人员
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5。
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标准。
职工总数()人
卫技人员数()人
非卫技人员比例()
卫技人员
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达到规定的至少配备标准。
开放床位()卫技人员()每床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医护比
医护比达到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达到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医生数()护士数()
医护比()
临床科室()个
主治及以上执业医师()个
医师类别
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少于同类别医师的20以上。
达到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全科医师()人
公共卫生医师()人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人
设备设施
设备实施
人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中医诊疗设备()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
房屋
布局分区
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达到规定的标准。
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房屋安全及配套设施
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达到规定的标准。
1.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2.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房屋面积
1.业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相关要求。
2.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每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达到规定的标准。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每床位净使用面积()平方米
规章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
按照《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有关要求,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达到规定的要求。
是否齐全:是()否()
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资产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
达到规定的要求。
是否齐全:是()否()
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
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与考评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践行和弘扬崇高职业精神。
达到规定的要求。
是否齐全:是()否()
其他制度
应当建立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职能科室工作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投诉调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药品、设备、档案、信息管理等制度。
达到规定的要求。
是否齐全:是()否()
其他
手术操作
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达到规定的要求。
有无手术:有()无()
符合要求:是()否()
创新服务
开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创新、探索性服务项目。
服务能力提升,扩展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