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芜湖 > 百姓生活 > 正文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部分电子设备及电器报废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9 13:43:12 浏览:135

来源时间为:2021-09-07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部分电子设备及电器报废处置项目,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部分电子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WZQGAJ[2021]O24号;

3.项目最低限价:伍仟元整;

4.报废处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报废处置登记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处置工作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处置能力;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做好保密工作,在拆除过程中发现少量未拆除的硬盘等涉密设备须及时报告和送交招标单位,若发生私自处置涉密设备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不得低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运输费用、交通通讯、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时间及地点

1、报废电子设备存放地点: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内;

2、报废处置时间:3天。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及现行规范要求)。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向招标人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支付电子设备及电器报废处理100价款。

六、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添加)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3、投标单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前递交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警务保障室409室。

4、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七、成交方法

1、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应当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在芜湖市湾沚区政务网上公布。

八、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