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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今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6/3/25 6:26:54 浏览:361

记者日前从芜湖市民生办和市教育局获悉,芜湖2016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民生工程。今年,我省对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补助的公用经费实现统一,且对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补助经费有所提高。

中安在线讯据芜湖日报报道,记者日前从芜湖市民生办和市教育局获悉,芜湖2016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民生工程。今年,我省对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补助的公用经费实现统一,且对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补助经费有所提高。

芜湖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由各级财政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公用经费补助。今年,芜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今年,芜湖将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同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生5000元提高到6000元。

芜湖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还可享受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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