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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工商向“可诺丹婷”开出15万元罚单

发布日期:2016/11/19 4:31:31 浏览:452

大江晚报讯走在步行街上,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手拿宣传单页的人,他们专门叫住过路女子,以免费体验服务或让对方帮忙填写资料为名,忽悠对方进店消费。两年来,芜湖市消协接到不下百起这样的投诉,其中绝大多数投诉的是一家名为“可诺丹婷”的美颜美体中心。因涉虚假宣传和合同违法,日前,芜湖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一不小心就中了“陷阱”

日前,无为县孙小姐来市区办事,走在步行街上被一男子叫住,“央求”她填写一份调查问卷。见对方也不容易,孙小姐就停下来填写了问卷,随后对方又要求她陪着去店里投票。“他说你看我多可怜,每天要站在街上发单子,如果不投票就拿不到提成,一个提成也就几块钱。”在该男子软磨硬泡下,孙小姐心软就答应了,随之进了店。进去后对方说要给她做个免费美容,孙小姐对此不感兴趣就说不需要,对方又说给她做个皮肤测试很快的。于是,孙小姐就被带入房间里,“用东西在脸上擦了很久,然后说不能洗,必须要深层清洁才不过敏,语气带着恐吓。”孙小姐回忆说。当时,对方还不让自己打电话,怎么说都不让走,自己当时很害怕。对方说可以花2000多元办张卡,最后说880也行。被纠缠了三四个小时后,孙小姐感到精疲力尽,就只好刷卡消费了880元。后来,孙小姐打电话投诉至该店总部,虽然拿回了钱,但这一事情给她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

记者从芜湖市消费者协会获悉,步行街上这样的美丽“陷阱”非常多,很多女性不小心就掉进去,类似这样的投诉有上百起。虽然消协多次发出消费警示,但依然有人上当受骗,其中多是外地人或大学生。被骗经济数额少则数百元,多则上万元。

今年3月工商介入调查

据了解,“可诺丹婷”法人代表曾瑞姝,福建省连江县人,2010年12月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字号名称为芜湖市丹妮美容店,经营场所在镜湖区新时代广场(华亿南楼门口)1栋C508;2013年2月25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字号名称是芜湖市可诺丹婷美颜美体中心,经营场所在步行街金鼎广场金轩阁。

今年3月,根据省工商局和芜湖市12315消费投诉中心转批的部分消费者投诉,芜湖市工商局在新时代广场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对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都注明了“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属本公司”的合同用语,当事人拒不提供近两年来消费者办卡的具体费用;另外,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摆放有“可诺丹婷”宣传册,宣传册中有“采用最先进的编织技术—棉拉架”、“拥有四大专利认证资质的品牌”、“蚕丝蛋白面料……修复受损细胞……保肝护肝……起解毒、排毒作用。”“胶原蛋白……高于口服胶原蛋白5倍的速度被皮肤细胞吸收”等用语。

2013年4月1日,芜湖市工商局向当事人送达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宣传册中所涉内容的科学依据、相关说明、证明材料,当事人表示无法提供。

2013年6月9日,市工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当事人申请,7月31日举行听证会。

15万行政处罚通知书已下达

芜湖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且在工商局调查期间仍受到不少消费者投诉,已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在会员卡上注明的“此卡最终解释权归属本公司”的合同用语,排除了消费者的解释权利,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构成合同违法行为。另外,当事人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利用可诺丹婷宣传册对其产品的生产、售后以及一些产品知识做了介绍,尤其是美容、美体方面的用语极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综合这两种法律规定,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15万元罚款决定。

27日,行政处罚通知书正式下达到当事人手中。(李贾实习生余小飞刘玉侠盛宁宁)

作者:李贾余小飞刘玉侠盛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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