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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39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1/5/3 13:57:48 浏览:369

来源时间为:2021-04-12

2021年5月2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7名,其中安排4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芜湖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市入伍的芜湖籍人员)。安排3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1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组织方式

2021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资格审查以及笔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无为市、各区、各市直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wuhu.gov。cn/)、芜湖先锋网(http://www。whxf.gov。cn/)发布。

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三)无为市、各区、各市直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负责发布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7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至10日期间,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教辅服务包、上传所需证明教辅服务包照片或扫描件,省人事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教辅服务包(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2021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其中,我市中小学教师类为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分类代码41),医疗卫生类分为6个岗位(括号内为考试分类代码):中医临床(51)、西医临床(52)、药剂(53)、护理(54)、医学技术(55)、公共卫生管理(5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教辅服务包。

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至2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芜湖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区605室,联系电话:0553-399114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含加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无为市、各区、各市直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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