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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安徽省长留言投诉芜湖伟星房产“人防车位只卖不租”

发布日期:2016/8/20 7:35:51 浏览:452

尊敬的李省长:

我继续投诉芜湖伟星房产“人防车位只卖不租”,芜湖市人防办、住建委对于地下人防车位有明文规定,为何伟星不执行??我们去投诉,人防说查处不容易?那么怎么办??我们一直这么僵持着???到底如何落实安徽省、芜湖市对于人防车库的政策??让业主和租户有家能回??

恳请首长关注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芜湖市政府2016-06-1409:59

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反映的左岸生活地下车位相关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及市人防办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地下车位“只卖不租”问题。左岸生活小区车位按照设计规划已建设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人防车位应遵循人防相关管理规定及芜湖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的要求,人防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承租期一般不超过5年,到期可续租。非人防车位按照《物权法》和芜湖市《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利用和房地产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市人防办已于2014年11月4日向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对违法出售的人防停车位,自行与购买人解除出售合同;对尚未出租的人防车位,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出租给小区居民使用,其中2014年7月14日以后出租的人防车位租期不得超过5年。

关于地下车位租赁定价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5〕107号)规定,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经物价局审核停车收费价格。价格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协商定价。经查、左岸生活C区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停止了地下人防车位停1晚收费20元的计费办法。市发改委已督促左岸生活物业管理公司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经了解,在属地公共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左岸生活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2016年1月按照程序换届改选。

如您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市人防办(联系人:戴维红,电话:15055330107)或市发改委(联系人:黄文,电话:3842735)联系。

《网友给安徽省长留言投诉芜湖伟星房产“人防车位只卖不租”》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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