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5-15
【摘要】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助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全面转向“有实”,
近日,芜湖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共同签署芜湖市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履职,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助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全面转向“有实”,有助于持续改善全市河湖面貌。总河长令提出,用1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河湖长责任体系,健全有关制度,落实基础工作,规范河湖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努力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美丽河湖目标。
芜湖日报记者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