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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2/2 23:23:57 浏览:264

来源时间为:2022-0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本报告通过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栏(https://gjj.wuhu.gov。cn/)予以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相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专栏三项,分别为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跨省通办事项服务指南专栏、“住房公积金30年”专栏。全年中心主动公开信息99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691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210条。为提升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不断加大公积金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台、各大报刊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提高制度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逐步提高受理、流转、答复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及时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申请答复的合规性和时效性。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梳理中心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1年未发布、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文件发布格式,标注了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咨询科室和电话等要素。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规定,严格信息发布时效,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内容全面审核等要求,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切实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两个平台的建设管理,规范栏目建设,不断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中心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52158个,网站总访问量948761次。微信服务号订阅数26461个,开设业务办理、办理指南、政策法规三个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31条。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实现全国同一入口、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为缴存职工提供“7*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

(五)监督保障。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以每季度网站常态化监测、政务新媒体监测以及“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为抓手,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精准修补,对新出现的“增量问题”,及时总结、及时通报、举一反三,确保有效控制;对已经出现过的“存量问题”,采用彻底整改、追踪问责、通报批评等方式,确保不再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积极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新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的形式不够多样;三是对政策文件、年度报告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2022年,中心将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工作,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做好日常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严格办理程序,着力打造政务信息公开、解读、互动为一体的工作流程,有效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及时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的解读活动,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紧密围绕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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