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8-09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08月行政处罚案件(药品类)信息公开表。涉及芜湖明眸眼镜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08月行政处罚案件(药品类)信息公开表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芜)市监械罚〔2021〕1-10号
芜湖明眸眼镜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予以立案
芜湖明眸眼镜销售有限公司
汪会明
芜湖明眸眼镜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9盒;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