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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物价监管亮“利剑”

发布日期:2017/1/1 12:42:29 浏览:413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近日,芜湖市发改委(物价局)发布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市、县联动提前谋划,重点查处交通运输业、旅行社、电子商务零售企业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返乡、出行、购物活动密集等特点,加强对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下几类行为: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业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等行为;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在打折促销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停车、大型商超等行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预警,提升应急突发事件水平。对粮油肉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加强价格动态监测和巡查分析,发现倾向性、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发生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要及时启动应急监管预案,着力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各县物价局、市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成立市场检查应急小组,以便随时赶赴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有关部门还将畅通诉求渠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节日价格监管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强节日期间平台值守,提升平台在分析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收集、有效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元旦、春节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向举报人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妥善回复,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宣剑

关键词:物价监管;食盐;电商

说两句

近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全部放开,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2016-12-2011:17:00

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随着明年1月1日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为密切关注食盐价格放开前后市场变化,及时发现和报告食盐市场异动情况,安徽省物价局将于今年12月15日起开展食盐应急价格监测工作。

2016-12-0914:01:00

近期国家发改委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的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这是继2014年小工业盐价格管制放开后,盐业价格的再次改革,至此,我们国家所有盐产品价格将全面放开。

芜湖市物价监管亮“利剑”》相关参考资料:
芜湖市交通投资、芜湖市建设投资、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芜湖市、芜湖市融鑫小额贷款、安徽芜湖市鸠江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芜湖市药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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