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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1/12/11 4:02:04 浏览:573

能力位列全国第25位,城市发展跃上新的能级。创新名城为推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发展,社会资源更多地向民政领域集聚,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三五”期间,我市出台系列法规政策,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专项社会事务日益规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特别是《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施行,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证。

二)面临挑战

——经济下行压力对民政事业的挑战。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严峻,风险挑战明显上升,我市经济总量还不够大,产业结构不够优,与合肥及长三角中心城市差距较大,对省内其他城市发展的领先优势不强,辐射带动作用较弱,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各级财政收支的矛盾更加突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足做好应对更加困难局面的准备。

——主要矛盾转变对民政事业的挑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围绕制约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突出短板,努力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精准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老龄化深度发展对民政事业的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日益增多,家庭结构渐趋小型化、空巢化,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照料、残疾预防和康复等任务越发艰巨。到2025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总量预计接近80万,约占户籍总人口21。异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亟需优化布局结构,弥补服务设施短板,是民政部门必须应对的新挑战。

——创新社会治理对民政事业的挑战。随着芜湖市域拓展与扩容升级,社会结构变动不居,社会风险隐患增多,特别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给公共服务和人民城市建设与治理提出了新课题。彰显江城特色风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智慧城市与智慧社区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是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绘就芜湖民政事业发展新蓝图。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突出底线思维,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支撑,着力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有利机遇,充分发挥民政在芜湖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为新时代芜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而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打造“四个名城”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全局中高质量开启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增进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民政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织密扎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强化民政各业务领域、城乡区域之间统筹,缩小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的差距,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拓宽工作视野,扩大社会参与,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促进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制度日益成熟定型、体系不断健全完备、覆盖更为广泛有效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加速建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日趋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不断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具有芜湖特色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实现顺利开局,全市民政事业位居全省一流、中部领先。

——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有力。着力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加快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精神救助、特色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标准科学、机制协调、运行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儿童福利制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和“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独具芜湖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营造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到2025年,按标准补足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实现每个区(县)至少有1个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机构,打造4-5家健康旅居养老示范基地。

——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更加科学有序。积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提升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协商共治、科技支撑能力,努力打造国内有影响、长三角有特色、省内树标杆的基层社会治理“芜湖品牌”。“十四五”期间,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

——慈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规范慈善组织发展和慈善活动,激发各类慈善主体发展活力,公益慈善组织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努力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到2025年,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专项社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优质化、规范化,文明祭祀、绿色殡葬蔚然成风。优化城市结构和发展空间布局,多样化地名信息服务日益完善,区划地名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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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发展思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增强救助兜底功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实现社会救助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1.加强大救助体系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推进低保、特困、急难救助与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综合衔接,构建有梯度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现金 实物 服务”的多种形式救助模式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均等化。探索社会救助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形成社会救助四级管理网络。推动长三角区域社会救助联动。

2.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完善规范城乡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确保救助精准。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拓展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适度托养服务。

3.提升临时救助效率。探索依据困难情况制定统一规范的临时救助标准,实施分类分档救助,逐步实现由申请人在户籍地、居住地或者急难发生地择一自主申请临时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镇(街)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对支出型临时救助,探索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落实并完善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小额救助额度。增加对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的救助力度。因地制宜,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4.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设置岗位、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社工、慈善组织等参与社会救助,实现救助服务多样化、组合化、专业化和个性化。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机制。

5.实施智慧救助。继续优化城乡低保系统无纸化网上审批应用,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实现各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救助帮扶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利用“AI 政务服务”基础平台,积极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提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效率。通过信息技术运用,推动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提升急难救助申请效率。

6.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推动救助工作机制标准化、规范化,构建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城乡一体化救助管理工作网络,明确属地责任,确保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获得临时食宿、急病救治等紧急救助,确保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乞讨人员100被及时发现并有效救助。将救助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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