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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1/12/11 4:02:04 浏览:571

善市、县(市、区)、镇(街)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与服务平台,优化运行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支持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扶持政策。推动政府将咨询评估、数据统计、信息采集等事项交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十大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商会。开辟登记绿色通道,支持、规范和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发展。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坚持双重管理,明确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综合监管,发挥党务、行政、纪检、审计、税务和社会等监管作用,健全年检年报、等级评估、投诉举报、信用管理等监管制度,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健全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手段,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力度,及时依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

4.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努力打造既符合行业发展又发挥专长的品牌服务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提供社区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作用。支持科技类、经济类、环保类等社会组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助力芜湖打造“智造、创新、开放、生态”四个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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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完善慈善动员机制,提高对慈善募捐监管的效率,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拓展志愿服务发展空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治理格局。

1.构建新时代社会工作新局面。加强各级社会工作保障设施建设,到2025年末,实现满足“五有”标准的镇(街)社工站全覆盖,社工服务覆盖到社区、村,形成村居-镇街-县区三级互联畅通的社会工作体系。继续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开展“三社联动”示范区创建,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的杠杆作用、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助力形成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机构。探索促进社会工作机构服务农村的有效措施。继续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大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形成层次多样、专业多元的良性社工人才队伍结构。

2.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各项激励政策,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慈善表彰制度,通过褒扬慈善人士,增强市民慈善意识。积极规范组织慈善募捐活动,主动链接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慈善资源。引导慈善资源进入农村地区,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有效对接,让慈善在兜底保障中发挥作用。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发挥慈善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作用。畅通诈捐、骗捐、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的举报渠道。完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体制,确保福利彩票事业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3.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认真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规范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培育孵化各层级志愿服务组织,打造本土志愿服务品牌。推进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试点在镇(街)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志愿站点,鼓励镇(街、大社区)建立志愿服务联合会,统筹开展辖区内志愿服务活动。探索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购买保险,解决爱心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加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方便志愿服务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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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关切,紧抓惠民、便民主线,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1.提高助残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政策,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确保应补尽补。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现行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护服务。加快建设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确保“十四五”期间按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投入使用。加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和监护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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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充分发挥“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城市”国家级试点作用,更快更好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借助政策和市场优势,将芜湖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基地和安徽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园打造成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建设国际先进研发中心和总部基地,重点扶持智能康复机器人和3D打印康复辅具等中高端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培育3-5家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打造1-2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芜湖康复辅助器具自有品牌。支持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协会发展,助力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跨域发展。到2025年,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企业总量明显增长,康复辅助器具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初具规模,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现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3.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实现公墓数量能够满足实际需求。规范公益性公墓后续养护,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对公益性公墓进行管理维护。切实履行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责,逐步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增项、提标、扩面,保障“逝有所安”。加强对重点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坚决打击欺诈、诱导、捆绑、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日常监管。提升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民政部门与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联共享,提升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效率。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供树葬、撒葬、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以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加强现代生命文化教育,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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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婚姻收养服务质量。继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严格执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探索颁证仪式常态化。推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跨区域通办试点”和“跨省通办”。深入推动“互联网 婚姻服务”,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根据当事人需要,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健全婚介市场监管体制,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探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严格落实《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规范离婚登记流程。严格落实收养登记制度,完善收养评估机制。

八、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继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推进市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构建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变化、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区划地名管理体系。

1.合理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以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高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优化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市区为主、无为和南陵为副的“一主两副”空间开发格局。积极推进行政区与经济功能区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推动南陵县撤县建市,为打造芜湖市域江南副中心奠定基础。支持有条件的镇改街,增强要素集聚功能,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

2.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坚持依法治界管界,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动态更新的全市地名地址数据库及管理系统,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健全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有序、稳妥推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具有电子定位和物联网功能的新型地名标志,为社会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更好发挥地名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4.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按照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传承弘扬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地名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地名文化。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不断激发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民政法律制度严格实施。加强民政领域地方立法和政策研究,形成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适应芜湖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法规政策体系。积极参与民政地方标准的立项申报,完善民政地方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综合执法,完善民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全市民政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的常态化制度安排,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健全民政事业投入机制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充分发挥民政事业发展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按照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彩票公益金、社会资本、银行信贷、慈善捐赠相结合的民政事业资金筹集机制,确保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构筑民政事业经费多元投入渠道。健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等方式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加强民政事业经费支出的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经费支出的效率和绩效。

四、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加强民政领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民政人才队伍,不断推进民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有层次地对儿童护理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等进行培训。加强民政养老护理、殡葬服务、假肢矫形器制作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进民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完善民政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奖惩激励、薪酬待遇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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