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3-30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无为建设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共无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转发芜湖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无法办〔2020〕3号),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市司法局审查、市人民政府审定,拟聘请下列人选为无为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请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法制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公示人选如下:
拟聘名单详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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