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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弋江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6/4 12:31:01 浏览:1529

严管理村干部12项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

8.选人用人工作问题较多。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性不够”问题,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弋江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筹备建立全区后备干部档案,在全区公开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优先选拔。今年以来,已提拔使用8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今后每年进行公开推荐,发现培养后备干部。二是创新培养模式。每年通过挂职、轮岗等方式,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今年以来先后安排了11名干部到党建、经济、社会管理等岗位进行锻炼。召开28名选调生专题座谈会,回顾工作经历,工作收获,引导新入职选调生尽快融入。三是拓宽进人渠道。在公务员招录申报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执法类岗位的特殊要求,积极争取“退一补一”的招录计划,已分别向市编办、市人社局汇报,争取在下一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执行。

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对2014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和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记录,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未再发现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情况。今后,区委常委会会议和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加强对各街道(中心)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督促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民主推荐的规定,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惯例,规范民主推荐范围。二是制定出台《弋江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纪实办法》,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2014年以来提拔重用干部的文书档案进行了再梳理、再规范。三是全面梳理全区人员借调情况,按照人事管理要求,已理顺5名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四是严格落实考察工作程序。对拟提拔和重用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巡视整改以来,提拔和重用的16名干部,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9.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责任意识淡薄,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弱化”问题,一是健全区委反腐败协调机制。根据区监察委成立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强化对全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完善《中共弋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反腐败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规定。9月12日、11月27日召开两次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协调研究相关问题线索和重要问题,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明确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今后将严格落实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对涉及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的随时召开,不断增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三是修订完善《弋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暂行办法》,重点执行好考核反馈和问责制度。从今年起,落实逐个单位反馈和整改工作,对街道(中心)、区直部门考核分别位居后3位的单位,根据问责情形进行处置。

针对“纪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建立区纪委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区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街道(中心)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人选储备库,第一批入库人选20人,今后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优化调整。二是严格执行“两为主”规定,对涉及区属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调整,优先安排好继任人选。三是制定出台《街道(中心)纪工委、区直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纪检组、委局机关各部室、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科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加大执纪审查考核权重。采取交办、指导、督促、通报等方式,推动区属纪检组织日常监督执纪工作的开展。10月19日,根据1-9月份执纪审查工作通报,约谈了无自办案件的3个街道纪工委书记。今后每年将实时对无自办案件的街道(中心)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实行约谈,并视情追究责任,督促区属纪检组织牢固树立主业主责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针对“没有整合资源形成反腐合力”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增强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和协同性。坚持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制度,会前征求各成员单位议题,对涉及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二是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执纪审查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在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审计、财政、税务等系统和纪检监察领域中,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建立全区执纪审查人才库,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执纪审查人员队伍。三是完善和规范线索移送机制。每月5日前由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上月的问题线索汇总上报,由区纪委统一组织梳理,对涉及区内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问题,按管理权限进行交办。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定期组织集中研判、摸排,涉及相关司法、执法机关的提交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处置。

10.执纪问责偏宽偏软。

针对“问题查处被动应付”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实施办法,在抓好巡视巡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的同时,大力开展再监督再检查,积极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向基层一线、重点领域延伸,推动排查工作深入开展。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区、街道两级纪检组织主动出击,快查快结,先后开展谈话56人次,做谈话笔录56份,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17次,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11项。二是制定出台《一线信访监督工作制度》,突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公共资源管理、“小微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分类处置,分级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警示,已在拆迁地块、项目现场、办事大厅设置举报箱50个、公示牌32个。三是实行区纪委和街道(中心)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两级联动,每年组织2-3次联合执纪审查,开展以案代训和岗位练兵。11月8日-9日,对7个街道(中心)和部分区直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查出6个方面12个问题,发出督查通报,点名道姓责令整改。今后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四是加大执纪审查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9月14日邀请市纪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就党风建设、宣传及执纪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和现场互动交流,培训对象为全区专职纪检人员。今后每年将组织2-3次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对新调入和其他岗位转入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坚持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机关学习锻炼制度,重点面向新调入和转岗人员。

针对“线索处置失妥失当”问题,进一步转变执纪审查观念,真正把挺纪在前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弋江区纪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试行)》。9月份以来,对今年发现的问题线索重新梳理,区及区属纪检组织对照“六大纪律”,在初核的基础上,对11条线索进行了结和函询谈话;对9条线索进行立案审查,给予6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名目繁多”问题,区委由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牵头,财政局、纪委、区委办、政府办、审计局等部门参加,认真对照巡视点出的问题,深入剖析违规发放的成因,并通过开展全面检查,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治本之策。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制定《弋江区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实施意见》,厘清津补贴和奖金项目,明确发放范围和审批程序,严禁自行制定“土政策”,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津补贴工作作为区委巡察必查内容,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区财政局每月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街道财务报表中人员福利费支出类目进行检查分析,实时监管津补贴发放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防止违规发放问题反弹回潮。11月8日起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巡视巡察发现的2016年以前滥发津补贴问题依纪依规查处到位,共对3个单位和2名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问责。对2017年以来区本级和街道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未再发现自订政策或滥发津补贴行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均签订了书面承诺。省委巡视结束前,区委组织开展了第三轮巡察,对3个区直单位的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制定出台《弋江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处理办法(试行)》,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单位,除限期全员全额清退外,取消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追责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取的津补贴和奖金实行双倍追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公款吃喝花样翻新”问题,一是于11月8日-10日开展公务接待费用专项检查,对“五单合一”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各街道、各部门签订承诺书,确保今后公务接待程序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今后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审核各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手续及票据的合规性。公务接待不规范、手续不全或超预算的费用,区财政一律不予结算。三是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用。对各街道、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费用,区财政在预算时按每年下降5的标准核减安排。

12.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明显漏洞。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失管失控”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区所有在建、新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围绕招投标手续、工程款支付、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等重点环节,目前已查摆出超结算、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4个问题。严格执行《芜湖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修订完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流程,2015年以来新建工程均履行了招投标手续。强化工程建设过程管理,修订出台《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细则》,对合同签订、签证办理、造价控制、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风险防范。结合实施重点领域再监督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编制《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廉政教育。11月29日何友旺同志专程到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并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近期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5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对参加宣讲会的规划建设部、区征收办70余名工作人员深入进行勤政廉政教育。12月11日规划建设部组织53人到市反腐倡廉教育馆接受廉洁自律教育。

针对“征地拆迁领域成为违纪违规的‘重灾区’,存在暗箱操作隐患”的问题,深刻汲取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规案件频发的教训,对巡视专题反馈的5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开展征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完善议事决策程序。针对“领导决策不科学”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集体商议决策的实施意见》,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完善区领导联系包保征迁地块制度,明确1个街道由1名区委常委对接联系包保调度。发挥区征收工作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对全区征收工作实时调度,整改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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