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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对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2-08-3014:50: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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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邱检民公告〔2022〕19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霍邱县范桥乡欣锐新型建材厂、安徽洁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卢文来、周国友、戚志宁、沈树涛、贾本建、彭政善、雷大堂、杨心虎、方刘超污染环境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64-6080044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