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多条内河河道长期存在非法采砂现象,为此检察机关多次向辖区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不见效果后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记者从繁昌县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检察机关胜诉。
据了解,此前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在芜湖县红杨镇境内青弋江、资福河、上朝河等内河河道,违反芜湖市河砂禁采规定,进行非法采砂现象严重,其中较大的非法采砂点有4个。到了今年2月,检察机关经实地调查,发现上述非法采砂点仍在进行非法采砂作业。
检察机关发现,芜湖县水务局虽然对部分非法采砂点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但大部分处罚未实际执行到位,也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致使非法采砂行为长期持续,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流失、生态环境破坏、危及堤防和水上交通安全。
2月24日,检察机关向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但随后被告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查处非法采砂行为,非法采砂行为仍在持续,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于是4月底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近日,繁昌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水务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对红杨镇境内非法采砂点进行查处取缔,对非法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等补救措施,责令水务局继续履行河道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责任编辑何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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