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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9/26 8:53:45 浏览:60

来源时间为:2023-07-28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

1.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驻芜单位)从市外首次引进且为2021年7月30日(含)后引进的人员;

2.驻芜单位从市外首次引进且为2021年7月30日(含)后引进的人员,流动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在我市购买社保;

3.离职(不包含流动到与原单位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关系的单位)离芜后通过学习发展新取得上一层级人才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30日(含)后返芜就业的人员。

上述人员符合《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和相关人才界定》(附件)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领取薪酬,在芜依法纳税,可进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

(二)项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用人单位因项目需要,2021年7月30日(含)后自市外柔性引进符合《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和相关人才界定》(附件)条件、签订项目合同并领取相应薪酬的人才,可进行项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

(三)本土培养人才。

2021年7月30日(含)后我市用人单位,企业新达到C5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和事业单位新达到C3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可申请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

城市合伙人单位自2021年9月23日(含)、驻芜高校自2023年7月6日(含)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范围,两类单位在上述时间节点后首次全职引进、以项目柔性引进、本土新培养高层次人才可进行人才认定并享受我市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含项目柔性引进人才)、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业或事业单位人才分类条件进行认定,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补贴。实行企业化运营的事业单位,以企业性质享受补贴。非企业非事业性质的各类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认定人才层次,以企业人才条件认定的,享受企业标准补贴;以事业单位人才条件认定的,享受事业单位标准补贴。

企业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事业单位引进的A、B、C1、C2类人才,项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土培养人才认定无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引进C3类中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须在55周岁内,引进C3类其他条件人才及C4、C5类人才须在50周岁内。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认定前后累计满5年)。

二、支持政策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支持政策。

用人单位支持政策:

1.引进人才补贴。对企业、事业单位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分别按首年度给付年薪的50、3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0万元总额的资助。引进人才补贴按40、30、30分三年补贴到用人单位账户,人才离职则停止发放补贴。用人单位与高校双聘引进人才,双方按5:5比例共享引才补贴,补贴标准依据双方中高的一方享受,最高可享受引才奖励1000万元,分3年兑现。

2.中介费补贴。对通过中介机构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中介费补贴。补贴标准:中介机构收取的中介费的30,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

个人支持政策:

1.购房补贴。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引进后指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以签订购房合同(网签)日期为“购房时点”;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购房时点”。

补贴标准。企业人才:A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80最高120万元一次性补贴;B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80万元补贴,C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30最高40万元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按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逐年补贴,最长不超过10年。事业单位人才:A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80最高120万元一次性补贴;B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80万元补贴,C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30最高40万元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2.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市人才公寓(同时为在芜首次购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可申请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与上述人才购买自住商品房享受补贴标准相同。

3.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用人单位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照每月租金8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4.生活补贴。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补贴标准。企事业单位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第1、2、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4、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对C层次第1、2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3、4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第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5.配偶及子女生活补贴。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携带未就业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户的,每增加一名,每月增发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

(二)项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支持政策。

对用人单位以项目柔性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按给付年薪的3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200万元总额的资助,按项目计划完成年限等额发放,最长不超过3年。

(三)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滚动生活补贴支持政策

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可在享受此前人才政策基础上享受新层次的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对“紫云英人才计划”实施前认定过的人才,对同一条件不重新进行认定。人才滚动支持生活补贴可叠加享受。

补贴标准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标准相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用人单位对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和资金补贴项目要求,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切换地域到芜湖)”—“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紫云英高层次人才补贴端口(http://220.178.191.53:8083/whIndex/#/whIndex)申报,填报表单,根据列表上传相应材料。

2.分办与审批。市人才发展集团受理后,于2个工作日内分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批,审批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资金兑付。芜湖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资金采取预拨方式,审核确认后,由市人社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并与市人才发展集团做好清算,市财政局及时与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结算。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才认定材料要求。

共性材料:①用人单位申请人才认定报告(报告需明确人才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以何条件申报何种人才层次、承诺人才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离职离芜取得新业绩应说明原单位与现单位关系);②人才的身份证(护照);③与人才签订的服务期合同或项目合同(需明确合同起止时间、薪酬)。

申报引进人才认定的其他材料:以企业人才条件认定的,还须提供:①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连续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年工资性薪酬不包括股权分红、人才在市外兼职或其他个人获得的奖励性收入,具体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收入单须明确月度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纳税情况,加盖单位财务章);②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连续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指个人所得税实缴个税,在芜纳税且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以事业单位人才条件认定的,还须提供:①引进人才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离职离芜人员还须提供:①离职离芜后新取得的业绩。

企业如有需要,可容缺提前办理人才认定,提供:①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3个月的工资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③企业承诺书(承诺人才薪酬等符合认定条件;承担违反承诺的后果)。对次年补充材料经发现不满足条件的,取消该人才的认定资格,并将单位纳入诚信档案。

申报项目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的其他材料:以企业人才条件认定的,还须提供:①人才项目合同开始后连续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以事业单位人才条件认定的,还须提供:①人才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

申报本土培养人才认定的其他材料:以企业人才条件认定的,还须提供:①2020年8月以后任意连续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用以佐证此前不满足年薪条件);②2020年9月以后任意连续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用以佐证在2021年7月30日后满足此次申报认定层次的年薪条件);③以上两段时间相对应的纳税记录;以事业单位人才条件认定的,还须提供:①2021年7月30日后新取得此次所申报层次人才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资金补贴材料要求。

共性材料:①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报告(明确申报人员、申报经费类别、年度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②用人单位承诺书(承诺人才在岗或在项目工作情况,并根据实际,明确本单位人才经费的发放方式,对因中途离职等其他原因未发放完结的经费及时按原发放路径退回);③人才上年度至申报月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以企业人才条件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须每年核验是否符合相应层次人才年薪要求,还须提供:④人才上年度至申报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分年度提供)。申报个人的引进、培养生活补贴无须补充提供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1.申报引才补贴

单位还须提供:①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连续12个月的工资(年薪)收入单和银行流水单;②引进人才来芜当月开始连续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申报项目柔性引才补贴

单位还须提供:①支付人才薪酬证明:薪酬单、银行流水;②人才履行合同目标任务情况。

3.申报中介费补贴

单位还须提供:①中介机构证照;②中介合同(合同内需明确引进的职位、人数、费用);③付款发票及转账凭证(发票或凭证备注中需明确到人)等材料。

4.申报购房补贴

单位还须提供:①购房人中有一人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须提供该人才个人首次购房证明材料(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出具),以配偶名义单独购房,须提供人才及其配偶两人首次购房证明材料、夫妻关系证明材料;②购房协议;③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通知书);④购房票据等。

5.申报人才公寓购房补贴

单位还须提供:①购房人中有一人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须提供该人才个人首次购买市人才公寓(同时在芜首次购房)证明材料(市房地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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