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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6 13:58:00 浏览:1513

人100余人到县法院,现场旁听“周寿文”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家书构筑‘互廉网’”工作,收集56名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家书110封。举办了“廉洁家庭、幸福港湾”喜迎十九大诵读家书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集中编印2017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查处的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整理并撰写许观松、陶良干、胡峰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在12月2日县委全委会议上通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严守纪律铭记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通报吴某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芜湖县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从典型案件、重大案例、参与执纪审查、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和日常警示六个方面接受警示教育。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央、省、市、县拍摄的反腐倡廉教育片不少于2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不少于1次,根据安排旁听县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知识测试不少于1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确保警示教育日常化、常态化。

三是发挥县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对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增加本市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酒桌办公”典型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等7个方面14个典型案例,突出抓早抓小。

四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廉政谈话,加强对业务工作范围内廉洁自律要求。推进县政府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县监察局关于“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扩面提质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会,对40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提出勤政廉政要求。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县委班子成员,县委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7月份以来,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约谈32人次。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县委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实施严厉责任追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县镇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有关责任,强化对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

(2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议题12次,做到与县委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了《芜湖县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自县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县党政班子成员均深入被巡察单位指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落实主体责任亲自推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亲自过问、推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工作亲自调研。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5个镇、26个县直单位,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亲自谈话,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亲自主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年初,与全县71个单位党组织签订“共性 个性”化责任书,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实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针对分管联系单位开展责任压力传导类谈话,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批次约谈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18人次,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话85人次,真正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巡视指出的陶辛镇个别村党组织负责人搞“山头主义”等问题,陶辛镇党委召开了“破除圈子文化,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召集镇、村干部召开了党性修养专题报告会,发放党性修养读本,要求所有村(居)党组织撰写学习心得,让“山头主义”没有市场。同时,陶辛镇借助全县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之际,要求所有村(居)两委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个别“山头主义”现象严重的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到会指导整改。

8.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威力不足、出拳不狠,监督执纪问责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26)针对“抓早抓小没有体现常态化”问题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今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开展谈话2350人次,约谈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55人次,切实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是完成制度替换。停止实施三级约谈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内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施办法》,每月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随机抽查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办法制定以来,对县重点局、陶辛镇等10个单位“红脸出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全程“留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针对贯彻落实三级约谈制度中出现敷衍塞责、应付检查的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红杨镇纪委进行问责,及时约谈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红杨镇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是加强干部选任制度学习。开展了《干部选任工作条例》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等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学习,提高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识。研究制定了《芜湖县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纪实办法》,充分发挥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作用,坚决杜绝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

五是把好干部选拔廉洁关。对组织部门拟提拔使用和调整的50名干部,及时由纪委签署书面意见,实事求是向组织部门回复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有严重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及时通知组织部门不得提交县委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从严把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27)针对“执纪审查‘手软缺钙’”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业务学习,尤其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运用、转化情形等规定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意识和准确定性量纪的水平。充分发挥分片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指导和交流。今年以来,县纪委监督执纪部门对各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处置的477件问题线索进行了严格把关。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案件月通报制度,从7月份起,连续5个月对5个镇纪委和28个县直纪检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制定《芜湖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办法(试行)》,倒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及其负责人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问题线索排查会制度,每月集体讨论研究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切实防止出现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充分发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监督作用,明确案管部门对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重点对立案审查案件的违纪事实定性,处理结论全面、客观和规范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实现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分设。整改期间,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对今年以来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发现领导批示信访件代替初核审批表、线索处置拖延、超期结案3个方面问题,并及时反馈立即整改。

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加案件查办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自查自办案件分值,并与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办案情况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开展和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芜湖县纪委关于开展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案件查办不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案件查办不主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监督执纪意识不强、梳理问题线索不主动、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执纪审查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对县国土局、县民政局2名案件查办不主动纪检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印发《芜湖县纪委关于开展“一案双查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一案双查不到位”专项整治,按照“动员部署、建立评估制度、梳理评估、实施‘一案双查’”四个阶段,对2014年10月份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一案双查”的案件进行“双查”。目前已梳理出16起案件,对7个单位的8名责任人进行“一案双查”,给予批评教育6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1人。

六是立即组织整改。对巡视指出的黄某某违纪案重新研究并立即整改,对黄某某已作严重警告的生效处分,免去其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且不再提名该同志担任人大代表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5万元。同时针对黄某某等案件处分偏轻问题,在县纪委内部实施问责,县纪委书记分别对分管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的2名常委,县纪委副书记分别对执纪审查、案件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8)针对“自我监督不到位,出现‘灯下黑’现象”

一是强化日常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委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党规;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讲重作”专题学习活动,分批次安排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专题研讨,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素质。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并完善了机关学习、会议、财务管理等12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将制度延伸覆盖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监督执纪审批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权力的行使。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精心组织开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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