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16
金融界2023年11月13日消息,芜湖友谊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3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3日09:01,芜湖友谊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船舶芜湖友谊666,在九江市濂溪区鄱阳湖水域处,涉嫌未开展开航前自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构成了安全监督方面的违规行为。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芜湖友谊航运有限责任公司需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改正措施,并缴纳规定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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