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弋江北路亚夏汽车城-亚夏汽车五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夏耘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69,859,4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742,200股的37.271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6人,代表7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9,848,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742,200股的37.268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2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增加经营范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859,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859,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伙人计划的议案》。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夏耘、周晖、肖美荣、李林、曹应宏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