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07-07
证券代码:600575股票简称:芜湖港编号:临2011-0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芜湖)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拟与淮南矿业集团(芜湖)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储
配公司”)签订《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
理协议》”、“《协议》”)。储配公司将淮南矿业集团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以
下简称“储配中心”、“项目”)的煤炭卸车、运输、堆整等相关业务以及相关设
备设施的操作、维修等,以委托管理的方式交由本公司管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予以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使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避
免了同业竞争,更好地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
诚信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储配公司拟与本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包括储配中心的5个煤炭堆场
及相应的运转站、栈桥,高压配电站,雨水沉淀池,机间等建构筑物的日常
保洁和使用管理;储配中心的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和维修保养等;储
配中心到港煤炭的主要生产作业流程:卸煤、筛分除杂、堆煤、装船等交由公司
委托管理。
委托管理费用按照本公司与储配公司双方共同测算的实际用工人数128
人,以(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单位的人均工资 芜湖港储运
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均工资)÷2为基数,计算支付本公司。储配公司的设备
设施的使用、维修等费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储配公司需及时购进设备维修所
需的材料、配件,保证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不受影响。
储配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不含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32.02
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1年12
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执行。
《协议》有效期为生效日至受托资产移交完毕之日起12个月。
二、关联方介绍
(一)淮南矿业集团(芜湖)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芜湖市裕溪口新裕路8号(原裕城2幢1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煤炭仓储、配煤加工
淮南矿业为储配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储配公司100股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淮南矿业(不含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储配公司为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因此本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受托管理标的的介绍
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是公司与淮南矿业按照2009年5月26日签订《芜
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建设的项目,项目共分两期,一期工程位
于裕溪口32#煤码头南侧,占地约25万平方米,二期工程位于裕溪口33#煤码头
北侧,根据港口场地状况,储配中心总体规划能力为500万吨煤炭堆存能力和
5000万吨煤炭中转(进港、出港)能力。一期工程形成堆存能力200万吨,配
煤和港口中转能力均为2000万吨(含32#、33#煤码头中转能力);二期工程新
增300万吨煤炭堆存能力,新增配煤和港口中转能力3000万吨。本次储配公司
将项目一期工程中的5个煤炭堆场及相应的运转站、栈桥,高压配电站,雨水沉
淀池,机修车间等建构筑物的日常保洁和使用管理;芜湖煤炭储配中心的主要生
产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和维修保养等;芜湖煤炭储配中心到港煤炭的主要生产
作业流程:卸煤、筛分除杂、堆煤、装船等,交由公司委托管理。受托标的属于
公司正常和必要的业务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有效避免同业
竞争。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各方:委托方为储配公司,受托方为本公司。
(二)协议标的:储配中心一期工程中的5个煤炭堆场及相应的运转站、栈
桥,高压配电站,雨水沉淀池,机修车间等建构筑物的日常保洁和使用管理;芜
湖煤炭储配中心的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和维修保养等;芜湖煤炭储配
中心到港煤炭的主要生产作业流程:卸煤、筛分除杂、堆煤、装船等
(三)委托管理费:按照本公司与储配公司双方共同测算的实际用工人数
128人,以(淮南矿业地面单位的人均工资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均工
资)÷2为基数,计算支付本公司。储配公司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等费用均
由本公司负责,储配公司需及时购进设备维修所需的材料、配件,保证设备日常
维护工作不受影响。
(四)价款支付
委托管理费用实行月度考核季度支付。
(五)协议期限:委托管理协议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即从《协议》生效日
至受托资产移交完毕之日起12个月。
(六)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共同签署后,约定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执行。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与储配公司双方共同测算的实际用工人数128人,以(淮南矿业
地面单位的人均工资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均工资)÷2为基数,计算
支付本公司。储配公司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等费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储配公
司需及时购进设备维修所需的材料、配件,保证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不受影响。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战略,并使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避免了同业竞争,更好地保障了中小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
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芜湖)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避免储配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投入运营而可能带来的淮南矿
业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关联交易严格
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芜湖港: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芜湖)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芜湖港和淮南矿业集体、芜湖港、芜湖港股票、芜湖港安徽保税区、芜湖港集装箱、芜湖港总体规划、芜湖港朱家桥综合物流、芜湖港15号码头、芜湖港吞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