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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7 17:25:38 浏览:1909

重专业技能水平和业内声誉。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等在芜创业创新。鼓励院校采取灵活用人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特设岗位和流动岗位,自主引进一批掌握国内外领先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的特殊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聘用管理。对高校学科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研究型人才、管理人才、科技中介人才,享受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对在我市入选国家“ ”、省“百人计划”、省“特支计划”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创新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合芜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平台,推动简政放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市场化、社会化评价和认定人才的新机制。强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专业属性,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高级职称时,将个人的主要业绩、能力和贡献作为主要依据,对论文、外语等不作硬性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所自主开展人才评价。

建立市校与校企合作新机制。建立芜湖市与驻芜高校会商对接机制,重点支持高校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以及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共建共享科技、人才等资源;与驻芜高校签订个性化高层次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促进校企人才自由流动。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支持市属院校增设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任职,并放宽相关条件。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市属院校从事应用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和科研院所应用科技类人员,拟评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原则上应在任职期间累计有1年以上企业或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促进技能人才评价政策与专业技术评价相衔接。大力发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从中职到高职直至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的互联互通,拓展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通道。

创新外籍人才服务机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外籍人才管理服务队伍,开通永久居留“直通车”,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对外籍人才提供一对一私人定制咨询服务;建立外管数据库,实现移动警务外管数据库共享。

创新外籍专业人才居留与出入境便利管理机制。对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随迁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申请办理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对入选“ ”的外籍人才,可直接向公安机关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入选“外专百人计划”的外籍人才,可直接申办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证件,其中已在中国连续任职满4年且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的,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建立临时出国管理新机制。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对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学习交流手续办理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新通道。

2.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的改革举措,不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编制技术创新发展规划,政府创新资源围绕企业规划的研发需求进行部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对科技小巨人给予最高400万元委托贷款,完成目标考核的,委托贷款转为财政补助。建立创新规划专家咨询组,咨询组中产业专家、企业家占比不低于50。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在技术、管理、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构建企业创新网络基本架构。

鼓励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在本地化配套、共性技术攻关、行业议价、产业链金融、出资(技术)入股等方面加强合作。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并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现有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的再建设和维护支持;主导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增强国家层面和行业内话语权。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共性研发创新平台,为上下游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搭建专利有偿共享平台,服务于行业内中小企业产业化发展。重点打造若干创新研发平台:机器人研发平台,埃夫特在完成CMA、Evolut等海外机器人公司并购基础上,建立北美、欧洲2个研发中心,建设工艺云平台。通航产业研发平台,依托中电科钻石飞机和航瑞动力公司,打造通用飞机和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研发平台。微电子研发平台,引进国家 学者领衔、国际领先的太赫兹项目技术团队,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合作成立联合工程中心,建设太赫兹芯片产业化研究平台。智能汽车研发平台,依托奇瑞与百度联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平台。新药创制产业研发平台,依托医学科学突破性研究成果,促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长江医学科学院。增强现实公共研发及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平台 内容 终端 应用”的AR服务系统,打造芜湖国际增强现实产业园。另外,在互联网 物流、坚果类电商、智慧城市、农业大数据、污染防治创新型纳米环保材料、全球农业装备电商及智慧农业、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支持建设一批高端研发平台,加强动态管理和政策扶持,更好发挥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研究制定重大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政策,积极支持突破创新产品示范应用瓶颈。

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制订短期和中长期品牌建设规划,推动品牌建设,健全品牌建设体系,持续提升品牌质量和企业创新能力,对获得各类品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公益类地方标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产业集群与政府、产业联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激励和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团体标准。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和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益类地方标准、先进团体标准的单位和组织给予奖励。开展标准化组织建设,加快机器人和3D打印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推进芜湖市标准化研究和服务公益类科研技术机构建设,组建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建设芜湖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示范项目。大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持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在人才引进、使用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

3.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大力支持芜湖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协调支持以省市共建形式在芜湖设立国家级科研机构,加大新兴产业重大成果转化和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力度。

培育各类创业创新主体。促进科研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草根”人员创业创新。支持驻芜高校院所在内部建立创业创新中心,向应用型深度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创业创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发展内部创业平台,衍生孵化一批创新项目或新企业。

建设创业创新高端服务载体。在三山区龙窝湖规划建设皖江产业创新国际交流中心(暂定名),打造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皖江技术贸易港”。在江北产业集中区建设长江科学城,承接健康医药、电子信息等研发平台和产业化。与安徽工程大学合作,在鸠江区建设国际工程师学院,采用国际先进的工程教育模式,重点设置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学科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师”。在鸠江区建设中德中小企业技术文化交流中心,打造一个服务于中德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业务合作平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德智能制造生态产业园和欧洲小镇,重点选取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轨道交通、汽车产业及光电信息等五大产业作为合作方向。在三山区建设中欧现代农机具创业创新中心,瞄准欧洲老牌农机具“隐形冠军”企业,吸引关键部件企业入驻农机具产业创新中心,研发生产产销对路的新型农机具产品。

鼓励建设“众创空间 创业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 产业基地”的梯级孵化体系以及投资 孵化一体化模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互联网 ”专业孵化平台。到2020年全市建设众创空间20个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开放高效、充满活力的众创服务平台。国有孵化器对在孵企业投资持股,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决策,简化向主管部门报备手续,允许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参股在孵企业。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出台大众创新创业奖补政策,明确众创空间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程序,促进政策落地;认定青年创业产品目录库项目,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绩效考核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应用推广;出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知名企业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众创空间建设。每年推荐20名“双创之星”参与省级评审,进行重点跟踪服务。

推动校地创业孵化合作,实施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举办创业大赛、专利大赛、创业项目推介会和创业项目成果展,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和跟踪扶持等服务。支持本市高校优秀毕业生优先在芜就业创业。支持高校建立创业咖啡、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学生创业交流、实训实践、项目孵化等服务平台。放宽市属院校学生休学创业年限,支持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

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人力资源、法律顾问、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第三方机构,采用服务新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加强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等扶持。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

4.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大力支持驻芜高校院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评价、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创新改革举措。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设立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鼓励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初创型企业,引导基金不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投资形成的股权,按引导基金政策约定条件退出。

积极响应安徽开发投资基金和安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两支母基金发起、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集群。积极支持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合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各类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活动,建立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基金集群,加快促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

允许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决策,采用市场通用的方法对投资企业或关键技术等进行价值评估,可在投资协议中对未来的奖励激励措施、转让方式、条件、价格及对象等进行事前约定;对符合条件的,退出时可按事前约定决策实施。鼓励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允许管理团队参股和项目团队跟投。对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以整体经营业绩、不以单个项目业绩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对科研、创业项目的评价允许一定失败比例,制定国有资本创新投入尽职免责政策。

健全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制度。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包括重大项目、自主创新能力、示范应用能力、研发投入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融资担保体系。融资担保服务范围实现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省级产业基地重点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信贷投入。

允许地方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和事业单位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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