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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布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

发布日期:2016/8/27 6:39:58 浏览:747

近日,芜湖市财政局调研员蒋庆贵公布了芜湖市公布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全文如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芜湖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市人大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70亿元,增长10.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3.5亿元,增长12.9,完成汇编预算的103.5,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1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资金11.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9.2亿元,收入合计514.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7亿元,增长13.6,为汇编调整预算的97.4,加上解上级支出15.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亿元,支出合计513.2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4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含市本级、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具体详见附表)财政总收入完成216.6亿元,同口径增长1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亿元,增长4.4,为预算的94.7,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及区级上解收入87.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5亿元、调入资金7.3亿元,收入合计236.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5亿元,增长12.6,为调整预算的99.4,加上解上级支出13.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5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亿元,支出合计235.3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亿元,为预算的79.6,加上级补助收入2.4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5亿元、上年结余1.7亿元,收入合计99.6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0.7,加补助下级支出1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1.5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支出合计9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15万元,为预算的16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59万元,为预算的87.3,调出资金956万元,支出合计161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9.5亿元,为预算的103.6,加上年结余32.8亿元,收入合计11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4亿元,为预算的103.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9亿元。

2015年,全市、市本级财政均实现收支平衡。上述预计执行情况在年度决算后,可能还有一些变化。待决算编制完成并经审计后,再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管理,保障收支平稳运行。坚持依法征收,减税与清费并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定期召开“财税库联席会议”,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解决财税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市县区联动,加强县区分类指导和帮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同口径较上年优化0.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注重培植和涵养财源,“营改增”改革平稳运行,企业减负效果明显,全年减免税70.4亿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15年,财政民生支出完成343.7亿元,增长15.3,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7.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创新扶持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和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发挥财政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等政策组合作用。出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若干规定,设立4亿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众创创业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基金、贷转补、财政金融产品和事后奖补等多种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机器人、新型显示国家集聚发展试点通过中期评估,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460万元;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和现代农业机械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获批,争取省专项资金3.9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新型创业扶持体系。设立3亿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2亿元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引导县区设立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公司,采取投资参股等方式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发放科技“小巨人”委贷资金0.89亿元,开展专利质押贷款融资1.14亿元;引进风险投资机构推动创新创业,对获得社会资本投资的创新创业项目政府性投资平台跟进投资扶持,70股权可用于股权激励。开展大学生免担保创业贷款工作,推出以“首投、首担、首贷、首补”为核心的八项扶持政策和创业扶持计划。加大中小企业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体参与省政银担“4321”合作体系,市财政分别对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县区国有担保机构增资1.3亿元和1.7亿元,增强担保机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2015年落实政银担合作项目355个,涉及企业272户,融资金额21亿元;落实续贷过桥资金、税融通等政策措施,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268户(次),周转贷款27.8亿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保障改善民生,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稳步实施33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91.6亿元,增长10,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2个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健全长效机制。安排社会保障支出9.8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就业补助、工伤保险伤残金等民生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养老、低保、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8.5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政府投入、资产管理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安排教育支出11.5亿元,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推进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和建立教师专业化发展实验区。安排文体事业支出1.8亿元,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设立全市妇女创业专项资金,开展妇女创业贴息担保贷款工作,激发广大妇女创业致富潜力。

(四)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根据跨江发展战略部署,继续实施江北地区差别化补助政策,落实跨江发展市级各项投入,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江北集中区和江北新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资金0.35亿元,实施县乡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投入资金2.2亿元,建设33个美好乡村示范村。多渠道筹集资金50.4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整合投资1.3亿元,实施农村“一事一议”项目528个。安排秸秆禁烧奖补资金0.45亿元,促进农村秸秆发电、秸秆还田、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体系。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4993辆,兑付补贴资金0.57亿元;加大黄标车淘汰财政奖补力度,淘汰黄标车4902辆,兑付补助资金800万元。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安排农业支出7.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森林增长工程、高标准农田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等。落实强农惠农补助政策,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0.7亿元,涉及补贴项目27项、惠及农民52.4万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试点,整体提标率在80以上,全市近万户种植大户获得1.7亿元额外风险保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制定帮扶措施,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完成2.3万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目标。

(五)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监督管理。深入贯彻《预算法》,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0.1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偿还政府债务等。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撤销财政专户36个,清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66个。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国库支付电子化试点,“银财互联”上线运行。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88家市级预算单位纳入市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核算。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36.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4.2亿元,年度节约政府资金成本6.2亿元,有效缓解到期债务偿还压力,保障在建项目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工作,启动城南过江隧道、商合杭公铁大桥项目。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国有存量资产、资源日常监管和优化配置,推进国有企业分类考核,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进人管理,坚持“逢进必考”。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编制、统筹安排。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行为,公布201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全市安排5.2亿元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制度建设,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控“三公一会”支出。足额安排资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财务管理,对21家单位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对12个市直单位、15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升财政支出管理绩效。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强化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支出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潜在风险防控任务仍很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务实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实事求是地组织财政收入;坚持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财政风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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