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585.19万元、357,726.19万元、21,605.97万元和15,406.34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630.11万元、-474,400.67万元、21,837.69万元和4,599.44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671.63万元、108,515.25万元、-6,547.68万元和-78,398.92万元。受2014年9月末起淮矿物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公司现金流变动幅度较大。
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名称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财务顾问主办人:李鹏、周益聪
经办人员:季南芳、吴鹏、孟宪瑜
电话:(0755)23835383、(010)60836030
传真:(0755)23835525、(010)6083603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单位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马哲、曹一然
电话:(010)88004488、(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单位负责人:陈翔
经办注册会计师:乔如林、卢冠群、杨文志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第六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受皖江物流委托,中信证券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指定李鹏、周益聪二人作为皖江物流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中信证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中信证券内核小组的审核。
二、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皖江物流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愿意推荐皖江物流本次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定向发行的A股股票及皖江物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七节备查文件
1、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认购股东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0、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